我最近知道外省亲戚家所住房的是我家先人的,他们已经住了7、8十年,房契虽一直在他们手里,但名字是我们先人的名字。我们现在收回法律能确定吗?
你可以收回这套房屋,因为本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法律规定,债权纠纷的一般时效是2年,最长时效是20年。你要回属于你先生的房屋,属于物权纠纷,没有失效限制,你可以随时要回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该法没有对所有权的时效作出限定。
2009-12-22 13: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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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5 11: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