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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害赔偿?

咨询者 : fa112039 - 黑龙江     时间 : 2009-12-22 15:22:36    状态 : 已解决



小孩眼球需摘除 可否给精神赔偿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伤害有侵权人,当然要涉及赔偿,此情形孩子已构成伤残,要求精神赔偿是合法的。

2009-12-22 15:28:57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可以要求。

2009-12-22 15: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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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实际情况 具体情况电话联系

2009-12-22 17:36:5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小孩的眼球被摘除,构成了伤残等级,家属受到了精神伤害,你是依法可以得到精神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所以小孩可以依法获得精神损失赔偿。

2009-12-22 18:08:38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建议孩子的家长在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时可以作为其中的一项,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会支持的。具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2009-12-23 21:10:52

徐进明   [黑龙江]    131598375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所以小孩可以依法获得精神损失赔偿。

2009-12-25 14:20:11

国彦江   [黑龙江]    400-817-8888

可以给予精神赔偿,小孩的眼球被摘除已经构成了伤残,其给孩子本身和家属都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健康权受到伤害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法是依法应当受理的。

2009-12-26 2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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