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所提出的证据是在国外取得的,请问遮掩的证据能用么?我们国家承认么?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正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2009-12-22 15:49:37
依法取得的证据是应该得到认可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正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2009-12-22 17: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