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母亲也刚刚离去,他们一生育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父亲生前没有工作,也就谈不上医保,在他患癌症治疗期间花了25万。父母找几个儿女要医药费,他们总是推脱说家里没钱,医药费一直是我一个人先替他们几个兄妹垫上的。后来父亲去世,他们几个人也只拿了1/3的药费,其余的2/3药费都是我自己拿的。母亲的积蓄几乎没有,于是母亲给我写了一张借条,说等百年后把房子卖了再把剩下的药费还给我。父母生前是一套公产房,姐姐离婚后她和孩子的户口一直在我母亲那,但不在一起居住。可是现在要卖房子,需要其他子女公正签字才能行,他们几个人现在就是这么拖着都不同意,这应该怎么办?这间公产房就永远卖不了了?请给予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