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改造,需要增加煤气管道,需要从院子围墙上排管,但是我们想让施工人员在原先排管的位置上抬高些,沿着围墙顶上的墙沿走,可是施工人员不同意,有了纠纷找了警察,说是我们没有这个权利改道,房屋买下来只有内部属于自己,外部是没有权利干涉的。 我们真的没有权利让他们改一下路线吗?
不是,你可以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2011-10-24 2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