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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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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损坏公物罪?

咨询者 : fa112101 - 广东     时间 : 2009-12-23 13:18:16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山林因被人侵占建房,在建房子期间,我家人因气不过,而前去把对方已砌好的墙壁损坏,去过两次,损坏程度不多,在第二次的时候还引发了打架事件,对方叫了四十个人出来围攻我家人几个,还手后,两边都打伤了人。事发当晚,当地派出所把我家人几个抓了去,而对方一个未抓,至今已被关三个多月,调解也不成。还一直被关,对方还继续建房。这个月十号公安局把逮捕通知书给了我家人,到现在快半个月了,还没判。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家的山林被他们侵占在先,你们的行为属于维权行为,但是过激了。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宜定为刑事案件。双方都参与了打架,公安机关只处罚你这一方是显失公平的,你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12-23 15:39:38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律师介入案件、了解案情后才能做出判断。你的家人既已被逮捕,当务之急是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2009-12-23 15:54:19

李青   [广东]    13925529320

建议赶紧聘请律师安排会见。

2009-12-24 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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