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关于失业保险?

咨询者 : fa291396 - 湖南     时间 : 2011-10-27 07:45:52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顾问: 您好~~~ 我系原湖南株洲车辆厂正式职工,株洲车辆厂于2005年改制,我们分厂被划出成为民营公司,是现南车集团长江公司株洲分公司(原株洲车辆厂)的主要供应商公司之一,我已交纳失业保险至今15年,因为当时2005年被强制买断,买断的资金被充为公司的股份,至今年7月1日,公司合同期满,我没有再续签合同,现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的终止原因是劳动合同期满,故这个原因我能否拿到事业金?因为国企改制成私企,并非我们自己意愿达成,现在导致公司发展和公司的运作有很大问题,我不的不离开,可据说只有公司开除和解聘员工,才能拿到失业,可我不能故意去犯重大事故来让公司解聘我,另一方面我还必须工作生活,请问失业金是否应该拿到?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你能得到失业金及经济补偿。 改制存在问题的,可以依法追究,但到期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的。

2011-10-25 15:24:05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约的,你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1-10-26 13:45:5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