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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所在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咨询者 : fa291488 - 江苏     时间 : 2011-10-25 15:05:17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10月购买二手住房,为资金周转,申请贷款金额高于房屋实际交易金额5万元,中介参与情况下约定贷款审批后还款为2010年11月,银行审批通过,由于银行贷款政策收紧,直至2011年3月放款,所有首付和贷出款项银行交给售房人,售房人以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款为由拒绝偿还贷出的高于房款的5万元。售房人当时给购房人手写欠条一份。该去售房人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建平   [江苏]   

可以去售房人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的。

2011-10-25 15:28:17

张润东   [山东]    13012995619

合同有约定吗,没约定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

2011-10-25 17:06:27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法院管辖; 具体要看购房合同中如何约定争议管辖权,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本案中售房人住所地和房屋所在地法院均有权管辖。

2011-10-25 18: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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