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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要回我的钱?

咨询者 : fa112138 - 北京     时间 : 2009-12-23 18:45:27    状态 : 已解决



08年装修房子的时候,先找了一个包工头(老乡介绍的),本打算让他装修,付了2万元,钥匙给了他,他给我打了个收条,上面写着装修款。过了几天,不想让他装了,明确打电话告诉他,不用他装了,如果买了材料,钱我付,可他没搭理我,他的工人还是给我装了一点,被我发现后将钥匙要回。 1个月后我才见到他,他退了我1.5万元,说剩下的钱等他回去算一算,包括材料钱和工人钱。直到现在都没消息,打电话不接,找不到人。我该怎么要回5000元,求助。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以你电话通知其解除承揽之日,作为结点,双方结算:在此之前,该包工头已投入的合理的材料及人工费用,你应支付;在此之后,发生的材料及人工费用,你不必支付;具体人工,干了几天,双方都清楚,材料按购材料的收据上的日期加以确定,无法确定的,你不必承担。这样计算下来,算出其还应返还你多少钱。注意在此过程中尽量收集证据,为协商不成的诉讼做准备。

2009-12-23 19:21:0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已经通知他解除合同了,他还继续施工的话,属于人为扩大损失,他是要承担赔偿扩大损失的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你的5000元。

2009-12-23 21: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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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

2009-12-24 1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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