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我丈夫已经没有感情了。是2008年5月结婚的。可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有一小孩。婚前我父母给了我一笔前。可是我是婚前几天先存了叁个月的定期存款。换了一张存款单。在满三个月后才办了张银行卡把前存进去。在08年末利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现在如果离婚的话房子还是归我吗?后面的贷款都是我妈妈在付。是用我的户头还的贷款。这样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呢?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你父母给你的钱和你购买的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11-10-25 21: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