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死亡的一方有第三者和非婚生子女(在夫妻婚姻存续阶段),死亡时双方未离婚: 1,死亡的一方如果有遗嘱,这份遗嘱涉及非婚生子女及其第三者,这份遗嘱生效吗?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律,其配偶,婚生子女,第三者,非婚身子女的财产分配是如何的?
1.如果有遗嘱,涉及到非婚生子女及第三者,由于遗嘱是给法定继承人的,第三者和死者没有夫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故不能分得遗产。非婚生子女属于继承人,可以分得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配偶,婚生子女,非婚身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均分配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者无继承权。
2009-12-23 21:20:50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就是有效的,但若死者的遗嘱若涉及其所有遗产,若遗嘱中未涉及的其他继承人中有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因此若有此种情形,遗嘱中其相应份额部分是无效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身子女作为相同顺位继承人等分遗产。
2009-12-23 21:15:31
你好。遗嘱中关于第三者的无效,因为第三者不是法定继承人,而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是有效的。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无论是否婚生)都是每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009-12-23 21: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