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年龄大了,找工作不太好找,现在在一所酒店上班,不给签订合同,而且每年法定节假日都是照常上班,而后给予调休。请问我该怎么办?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安排法定假日上班不给你支付加班费都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09-12-24 16:47:58
1、你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维权; 2、举报公司,向劳动监察大队,由劳动监察大队予以行政处罚; 3、要求公司支付超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4、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没有获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5、具体可以咨询“12333”,上海劳动局的维权热线。也可以咨询律师。
2010-01-05 15: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