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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休息日没有,工资还很低怎么办...?

咨询者 : cindy150 - 上海     时间 : 2009-12-24 16:42:12    状态 : 已解决



现在一家公司,没有签合同,一个月有多少天就要上多少天班,什么保险啊,福利都没有。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寇纯石   [北京]    13683227991

1、由于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公司; 2、你没有休息日,公司让你加班,是违法的,一个月双休日应支付你200%工资,其余时间加班,支付你150%工资; 3、至于保险,你应该到劳动检查部门举报; 4、福利待遇,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过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现实中很难主张。 由于你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上述主张都是建立在确认了你们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的,所以,你应该收集、保存能够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009-12-24 16:49:3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支付加班费,依法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上述赔偿费用。

2009-12-24 17:11:55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和补缴保险。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律师可以帮助维权。

2009-12-24 20:57:25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你所在公司严重违法; 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支付加班工资。 详情可来电联系律师办理 。

2009-12-25 15:25:18

朱守侠   [上海]    15900582009

1、如因公司主张恶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期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者,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公司应为你缴纳社保;如果因公司的主观恶意而没有缴纳社保,你们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由他们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仲裁委员会支持你们补交社保的请求;同时你们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3、具体的维权:你可以至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拉一份公司的基本信息,然后带着相关的证据,即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证人证言、工作证等;至注册地或是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地的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费不收。 4、没有休息日,且你们公司没有得到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则你可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5、上海地区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960元/月。

2010-01-05 15: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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