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是次月底还没有发放上月工资,现在可以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以及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前期已经和公司沟通公司不予办理。 2、在合同工作期内,公司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后来员工和公司协商离职就可以补缴社保,但是2011年北京市规定农村外地户口不得补缴四险, 社保做是可以补缴医疗和工伤但是养老和失业补缴不了,那么现在可以追缴相关的补偿吗?以及得到经济补偿金?如可以按照什么规定追缴,谢谢!
单位构成拖欠工资同时不予缴纳社保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其赔偿金,赔偿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2011-10-26 22:59:25
你好!公司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和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
2011-10-27 00:03:12
您好: 可以索赔。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0-27 09: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