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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划分?

咨询者 : fa112189 - 辽宁     时间 : 2009-12-25 08:59:01    状态 : 已解决



一两轮摩托车正常行驶(驾驶人有证,摩托车无牌无保险),对面来一辆大车,光线很强,这时将一人撞死(死者55岁,聋哑,五保户,一腿残疾,有精神病史,曾有在马路上躺着睡觉的事件,有五个姐姐、一个弟弟和78岁老爸),对于这种情况,撞人者承担什么责任,死者的监护人有无责任,死者有无责任,责任各占多少?如何赔偿?谢谢 注明:死者的衣服拿到沈阳鉴定,交警办案人员收费,加邮费(约800.00 高速费约300.00 住宿费 188.00 鉴定费 好几个单子 其中有中国刑警的公章 ) 这些合理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吴远国   [重庆]   

要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由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事故现场作出交通责任事故任定书。赔偿则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2009-12-25 09:07:26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应根据交警认定此事故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009-12-25 10:05:1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死者属于残疾人,且有精神病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是其姐姐和弟弟,对其日常生活有监护的义务,在事发前,死者夜间在公路上行走,发生了交通事故,其监护人是要承担监护责任的。摩托车驾驶人有驾证,属于正常行使,这种情况下,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比较合适。 需赔偿下列费用(根据辽宁的标准): 1.死亡赔偿金:4773X20年=95460元。 2.丧葬费:23202/2=11601元. 3.被抚养人生活费:3368X5年/3=5613元. 以上总计112674元. 如果按照双方各占一半责任的赔偿方式,应该赔偿对方56337元. 2.办案人员的费用也属于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由摩托车一方和受害人一方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

2009-12-25 1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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