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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112193 - 北京     时间 : 2009-12-25 10:26:46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老师: 你们好,请教一个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母亲今年50,从事旅游行业,已经工作七年。每年和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这是一家私营公司,现在公司要求我母亲退休,就是说在今年元旦过后不再与我母亲签订劳动合同。另外,因为从事旅游行业,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从来不给放假,一个月只休息两三天,双休日也不休息。公司从来没有给我母亲任何加班费。公司不再与我母亲签约,请问我们是不是有权利要求要回七年来这些假期的劳动补偿?双休日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如何计算?工作七年了公司不再与我母亲签约,我们能不能要求获得更多的赔偿。 我们不要求获得意外之财,只是想要回我们应得的那部分。谢谢您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信。期待您的回信。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法律没有规定“旅游行业,法定假日不安排假期”,公司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休息日和法定假日是任何劳动者都享有休假的权利。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你母亲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这七年来的加班费,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你母亲工作七年了,公司不再与你母亲签约,你母亲可以得到下列赔偿,因为你母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09-12-25 10:55:56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王惠兵   [江苏]    13705194707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母亲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另外,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找律师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

2009-12-25 10:57:2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2-25 11:35:10

  []   

具体情况电话联系

2009-12-25 17:20:28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母亲50周岁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应该为其办理退休享受退休金待遇的。另外没有支付加班费,单位应该给予补偿的。双休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法定假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2009-12-26 22: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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