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廊坊师范的一名学生,今年六月份,按照学校分配到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作为服务员实习,干的和其他服务员一样的工作,其他服务员每月两千到三千元,我们每月六百元。 最近才知道,我们也开的是两千多元的工资,不过只给我们六百,其他给学校。 更重要的是,我想要停止实习,回学校做专升本的学习,可是学校根本不放人,如果擅自回学校,将拿不到毕业证,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学校所有的学生都是这样,不仅我们这一批。 谢谢您。
一:到当地教育机构投诉。 二:如有证据证明酒店实际支付报酬为2000多,学校擅自扣留的部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到法院诉讼!
2009-12-25 10:53:11
1.学校的行为侵犯了你们受教育的权利,你们和学校之间属于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应该严格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学校的义务就是按时安排你们上课,无权要求你们为学校进行打工,为他们赚的钱,你们也没有得到,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违法行为。你们可以要求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们可以起诉要求学校停止侵权,如果学校不给你们发毕业证,就更属于违法行为,你们没有任何过错行为,回到学校是你们的合法权利,如学校因此不给你们发毕业证,你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肯定会胜诉的。 2.酒店的行为侵犯了你们的劳动权利,你们有权要求同工同酬,依法支付和其他员工相同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对于这个问题,你们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09-12-25 11:05:28
不属于劳动关系,可以投诉或起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2-25 11: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