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所大学读书,学校一高档餐厅是私人承包,后来想让我做该公司法人代表,并与其签订合同。合同中说明,该公司一切重大经济、法律赔偿损失事故均由甲方(私人老板)全部承担,乙方(我)不承担任何赔偿。都亲自签字画押的,请问这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公司真的出事,我有法律追究责任吗?我管理营销经验很丰富,但是缺少相关专业法律知识。望专业人士指教帮助!谢谢!
如果餐厅是公司制,只要你没有重大过错渎职行为,你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但如果是合伙或个体户形式,你对外是有一定风险的,你和实际老板的协议只能约束你和老板,不能针对不知情的第三人。
2011-10-27 11:27:52
你好!如果餐厅是以公司形式运作,公司有独立法人人格,除非法定代表人有过错或重大过失,一般由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如果餐厅是以独资或合伙形式运作,餐厅财产不足以承担的责任的,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得以你和老板间的合同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1-10-27 15: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