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用我的名字给我买了一套房产,是期房还有部分贷款,大约一年后交房使用,首付款和贷款都由父母承担。最近我要注册结婚,如何证明房产的产权是我婚前的个人财产?怎样证明贷款是我父母承担的?如果我们离婚了我对象能分割一些财产吗?谢谢!
需要你父母到公证处办理一份赠与公证,表明该房屋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财产。这样,在你们离婚后,该房屋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你们的这种情况,父母既在你们婚前出资了,也在婚后出资了(因为婚后要还贷的),所以要做出上述的约定,再进行公证,就万无一失了。
2009-12-25 14: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