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产妇因打麻醉后造成血压不稳定,转院后死亡!?

咨询者 : a33119993 - 广东     时间 : 2011-10-27 12:53:05    状态 : 已解决



我堂弟媳于今年10月10号及10月23号进行产检,均正常。 10月24号,有产前预兆,10月25日上午八时左右至梅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松口医院待产。当时家属要求顺产并且医生同意,进产房后至上午10时左右,医生出产房告知家属“产妇羊水过脏需剖腹产”。家属当即同意,马上进入手术室进行剖腹产,打麻药后至中午12时左右,医生告知家属,产妇血压不稳定,情况比较危险,需转院进行手术。于当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送至梅州市人民医院——黄塘医院,送院途中,医生告知产妇已休克,途中有死亡危险,需家属签相关协议书。 在黄塘医院,立即进行剖腹产手术后,抱出一男婴,但母子均进入休克状态,送入重症监护室,新生儿情况于10月26号有所好转,现仍在观察情况。产妇10月26日病情加重,于10月27日零时40分左右抢救无效身亡。 上述为整个过程,想问询一下各位律师或专家,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贺鸿德   [广东]    13352688665

医疗事故要由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确认。建议你堂弟向当地医疗事故管理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011-10-27 12:45:52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如果确认属医疗事故,医院有过错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2011-10-28 22:06:0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