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去世,奶奶建在,4个姑姑,我爸爸是独子。在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已经将他们的房子过户给我。可是,现在奶奶在姑姑的怂恿下,要卖了房子,把钱分给她的4个女儿。现在奶奶和我们一起生活,大姑每个月给奶奶开工资,二姑有时候来我家看看,3姑连春节都不去看奶奶,小姑基本不去。也就是说我的4个姑姑根本未尽过赡养义务,从来没给过奶奶钱,我爸爸还经常贴补。 我想知道,她们的要求合法吗? 还有如果说为了我家的和谐,我要是将房子卖了,那么他的财产将如何分配?是不是我父母优先,奶奶和姑姑能分到多少? 请您帮我解答,谢谢。
1、已经过户给你的,房屋为你个人财产,你奶奶不再有处分权,故无权出售房屋。 2、房屋如何处理,应由你决定。你愿意给他们多少,他们才能有多少。
2011-10-27 13: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