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土地于1998年二轮承包小调整后承包给同村村民耕种,后于2007年要回土地,现由自己耕种.但现在国家给发的粮食补贴款还是他的名字,我去乡里要求变更名字但是乡里不给变更!理由是补贴款补给03年交地税的人,不管是谁的土地!本来粮食补贴款就是补给种地的人的种子,化肥,燃油所产生的费用!请问乡里不给变更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乡里的做法是错误的,和国家给与粮食补贴的政策相违背,粮食补贴是支付给现在耕种土地的人的,和2003年由谁缴税无关。2003年缴税的人没有对现在土地的投入种子、化肥、燃油等费用,所以是不能补贴给他们的。 你可以要求行政复议,纠正乡政府的行为。
2009-12-25 15:07:57
乡里不给变更的做法是错误的。粮食补贴应是支付给实际耕种土地的人的,与2003年是谁缴税无关。 你可以要求行政复议,纠正乡政府的错误行政行为。
2009-12-25 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