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86岁高龄。欲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给我,因为虽然父亲有7个子女,但是28年来一直是我赡养二老,母亲已于几年前过世。当时造房子前,也是由我一手替父亲建造,所有费用都是我出。只是房产证写了父亲的名字。当时是口头承诺,此处房产归我,并由我为双亲养老送终。 现在由于缺乏书面证据,怎么做比较妥当。避免以后与其他兄弟姐妹产生矛盾。 谢谢。
首先要看建房是在你母亲去世前,还是在去世后,如果在去世后所建,这所房屋是你父亲的财产,他将此房赠予你或立遗嘱由你按遗嘱继承都可以。如果是在你母亲去世前所建,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说此房她那一半由你或你爸继承,此房的一半是你爸和你们七兄妹的共有财产,此房的一半加你母亲所留一半的1/8你爸有处分权,其余没有处分权,你爸可以将此房的一半加1/16赠予你或立遗嘱由你继承,其余属于你们七兄妹,你爸无权处分。遗嘱应由你爸自己写,如不能写,要由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代书,并有另外二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证,你爸本人签名或按手印,代书人和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
2009-12-25 16:11:30
该房屋属于你实际出资的,虽然写了你父亲的名字,但是你对于老人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房子理应归你所有。 1.房屋的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由于你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你可以根据上述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由于你28年来自己一人赡养老人,并且房屋费用是你全部出资的,要求全部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2.房屋的另外一半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他可以写一份遗嘱,将其的财产份额赠与给你,再办理公证即可,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2009-12-25 17:07:03
如果该房产属于你父亲一人所有,则可让其生前立下遗嘱即可。 公证一下,更好; 若该房产属于你父母共有,则你其中一半份额属于你母亲,另一半归你父亲所有。你父亲只能就其一半份额立下遗嘱。 你母亲的份额若没有遗嘱的话,应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2009-12-28 15:14:33
1、上海地区的实践是看房产权证的所有人为谁;如果是你父亲,则按你父亲的年龄及建房来推断,此房产应属于你父母共有,则你父亲可以处分自己的1/2; 2、你母亲去世时没有遗嘱,则她的部分,你们七兄弟姐妹与父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人均房产的1/16。你与你父亲共能得到2/16。 3、如果你父亲愿意将他的1/2+1/16留给你,最好去办一个公证遗嘱,将他的部分给你。 4、如果你们兄弟姐妹之间有口头协议,约定把所有的房产都给你,建议你与父亲和所有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均至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归你所有的公证。
2010-01-05 15: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