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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咨询者 : fa300300 - 上海     时间 : 2011-10-27 14:21:43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07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因当时太想离婚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孩子归他)。协议离婚时,有我两万元财产,我全部留给孩子,当时我月收入壹仟元。2010年6月我接到法院起诉状,前夫将我告了,让我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我现在月收入壹仟柒佰元(交过三金后实发到工资本上的数额)。 1、我应该每月付孩子多少抚养费? 2、我能不能在这次诉讼中要求孩子的探视权(前夫高兴时我才能见孩子,他想要求我复婚,我不同意,他就管着孩子不让孩子见我,最长时达到三个月没见孩子一面) 3、我能不能在这次诉讼中要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的理由有三个:一个是前夫即将再婚;二是前夫工作时间是工作四十八小时,休息四天,在工作期间由孩子奶奶带孩子,孩子奶奶现在七十多岁,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已经不适合继续带孩子;三、我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工作制,我人前夫有一样的抚养条件,他有房子,我也有,他有车我也有,我儿子今年八岁,如果他父亲不挑唆孩子,孩子非常愿意跟我一起生活,如果孩子归我抚养我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经济基础带好孩子,也能保证孩子能够自主自愿的去找他的父亲。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按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支付,不存在男方经济状态恶化、孩子抚养费增加的情形的,不必增加抚养费。 2、可以的,前夫与孩子生活,你有探视权。可就此单独起诉要求探视权。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011-10-27 14:28:2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你可以要求探视权,另外。你也可以提起反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2011-10-28 1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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