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责任划分?

咨询者 : fa112226 - 天津     时间 : 2009-12-25 19:42:51    状态 : 已解决



一辆汽车正常行驶(驾驶人有证且没有喝酒,车有牌有保险)打转向灯超车时,一辆摩托车突然超车且晚上没开任何灯光(驾驶人无证,车无牌无保险)然后发生了刮蹭。当时两伤,双方均是正常人,现如今在医院住院,一人做了脾切除手术,小腿骨骨折。另一人轻微脑震荡,小腿骨折。对于这种情况,撞人者承担什么责任,被撞者有无责任,责任各占多少?如何赔偿?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分析如下:该交通事故中,汽车驾驶人正常行驶无责任,摩托车驾驶人应担全责。对于赔偿问题应作如下处理:因汽车驾驶人无责,且投保交强险,可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对摩托车驾驶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直接赔付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器具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在11000元限额内赔付;医疗费、伙食费等在1000元限额内赔付;车辆等财产损失在400元限额内赔付;摩托车驾驶人余下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而汽车驾驶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全部由摩托车驾驶人个人承担赔付责任。

2009-12-25 19:44:50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请等待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

2009-12-25 20:17:3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汽车正常行驶,证照齐全,没有违章行为,摩托车在夜间行驶,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超车造成了交通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所以摩托车一方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撞人者应该赔偿下列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09-12-25 20:50:07

  []   

摩托车从哪个方向超车?如何发生的刮蹭?刮蹭到什么程度,受伤到什么程度?你的表述很细致,知道对方的基本情况,你是如何知道的?有无交通事故认定书?…… 基于你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可在保险限额内先行理赔,具体的责任划分,建议你与律师取得联系,深入沟通解决。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2009-12-25 21:23:10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程序作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09-12-26 00:10:44

潘晓枫   [天津]    13622185030

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乘坐人无责任。

2009-12-31 11:32:0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