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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职工的呼唤?

咨询者 : try1234 - 湖南     时间 : 2009-12-26 08:57:05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是湖南省辰溪县原氯化石蜡厂的正式职工,属于国营企业,单位已停产多年,单位领导都已调走,职工也各奔东西,因单位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劳动部门一直也没有宣布倒闭,所以职工也没有买断,现在我们都没有生活补助,也没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找哪个部门维护自己...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单位目前还存在,你们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单位有义务支付你们最低生活保障金、依法为你们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些都是你们正常的劳动待遇。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以及《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2.针对企业目前的这种情况,由于企业属于国有企业,涉及的职工人数较多,社会影响也较大,建议你们到上级劳动局进行申诉,要求解决,上级部门会引起重视的,应该会解决你们的问题的。

2009-12-26 09: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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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2009-12-26 09: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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