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全部财产属于二人婚后共同创造,共同所有,就算离婚,至少二人应一人一半,而死者有第三者存在严重的过错,他的遗嘱内容包含了二人婚后的所有财产,他有权支配配偶方的财产吗?如果能支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如果不能支配,所有财产的分配又是怎样的?
1.死者在立遗嘱的时候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无权处分属于配偶的那一半财产,如果在遗嘱中处分了配偶的财产,则对于配偶的财产处分行为是无效的,遗嘱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的那一部分遗产,无权分割配偶的那部分财产。这种情况下,这样继承财产,由遗嘱继承人(死者在遗嘱中提到的继承人)平均分配死者的遗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如果死者在遗嘱中约定了非婚生子女继承,非婚生子女也有继承的权利。 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由于死者生前有遗嘱,这样是不发生法定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死者无权处理的那部分财产,还是属于配偶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2009-12-26 21:49:15
根据法律规定,死者无权处分属于配偶的财产,遗嘱处分的,该部分无效。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父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2009-12-26 21: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