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朋友由于银行贷款方面有不良记录,所以想用*我的名字*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据我所知他的房子还在房贷还款期间)如果未来他无力偿还,将对我有什么影响!
你的朋友想用你的名字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你实际上就是借款人,也是担保人。万一你朋友将来无力还债时,银行就会起诉你要求承担还款的义务,你这样做风险很大,建议你不要这样做,如果你朋友执意要求你这样做,你有权要求你朋友为你提供反担保,即你朋友提供财产或者货币担保,将来银行执行你的财产时,你有权用你朋友提供财产或者货币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2009-12-27 15:20:34
你好,你面临的风险是:如果你的朋友将来无力偿还贷款,你要承担还款义务。因为你是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从法律上讲,你有按合同约定还款的义务。
2009-12-27 19: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