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93年离异(注: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房子判给我父亲所有,1994年我随母亲改嫁到邻村,因我父亲有精神病,1997年后走失,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注:房子是67年的老房子)我在2010年为父亲做宣告死亡。最近我继父和生父的房子都要同时拆迁,(注:继父家中还有1个哥哥)——请问我能同时得到生父和继父的回迁房吗?(注:政府下发的拆迁细则上注明,拆迁补偿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你在你继父的房屋居住,你是按照拆迁的政策获得的补偿,这是政策赋予你的权利;你对你生父房屋的权利属于继承获得的,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并不冲突,你是你生父的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对生父的房产的继承权是绝对的,所以你可以同时获得你生父和继父的回迁房。
2011-10-29 18: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