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我是在一家电子厂里做人事主管,月工资2200元,但每天上班时间都是11个小时,星期六、星期天的有时候都上班也加班,我到公司也没有签订任何东西,现在我也不做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加班工资吗?谢谢
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二、加班时间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另行支付劳动报酬。 你可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011-11-06 0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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