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8周,由于身体不适,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用假条写的一份申请书,没有标准的版本)后被公司告知,停掉所有的工资发放和社保。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做?我应得到的权力有哪些?是不是向我这样的情况,是没有工资可发的?
如果是请病假的,应发病假工资,社保不能停交。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如有争议,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与我联系,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深圳 邹律师 13715261454
2011-10-30 14:20:00
你如果申请的是停薪留职,公司的作法并无不当。
2011-10-30 15:35:30
如果是请病假的(最好不要写停薪留职),应发病假工资,社保不能停交,,详情来电本律师协助维权
2011-10-31 06:46:35
如果不属于请病假,公司可以不发放工资,如果是请病假公司应该发放病假工资。
2011-11-01 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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