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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开公司违法吗??

咨询者 : fa293061 - 云南     时间 : 2011-10-30 19:20:35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我是搞是锅炉代理的,自己一个人跑生意。但没有自己的公司,每次谈成的生意都要打到朋友公司的账户,还要给他钱,帮他交税,自己赚得非常少。自己开公司又没有注册资金。 我听说有的人可以帮别人注册公司。也就是他拿100、200万元帮别人注册、登记公司。当公司注册成功后,给他几万元的好处费,然后他再以各种理由把自己全部抽走。最后,我就可以以自己公司名义与别人谈生意,钱全部打入我的账户。 请问: 1、这样的公司涉嫌违法犯罪吗? 2、我这样谈成生意后,我会受到什么处罚? 3、除了这一条路,我可以怎么做合理合法? 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长春   [河南]    13503719665

1、这样做是违法的,法律规定股东的出资不得抽回,这种行为如果达到法定数额,涉嫌抽逃公司注册资本罪。但是现实中很多公司注册都是这样做的。 2、公司成立后,就是独立的法人,虽然有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其法人资格并不受影响,可以合法的开展经营活动。对于正当的、营业范围之内的经营不会受到处罚。但如果公司对外负债,因第一条中的股东权利滥用,要在抽逃的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3、这可以分期缴付出资。根据法律规定,首次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三万即可设立公司,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但是一人有限公司要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你也可以以其它财产比如房产、设备、汽车、股权等评估后作为出资;也可以找人投资设立公司或者设立合伙企业。根据你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2011-11-06 09: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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