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结婚前父母给了我一笔钱,婚后我们有困难时会拿出一点用,富裕时会还回去,这笔钱他有权和我分吗?会被划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这笔钱属于你婚前你父母对你的赠与,不是在婚后取得的,婚后你们虽然用了一部分,但是这属于你在使用你个人的财产的行为,不会影响其财产的性质,这笔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无权分。 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09-12-28 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