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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分割?

咨询者 : fa109045 - 辽宁     时间 : 2009-12-28 13:22:21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丈夫结婚五年了,今年10月份婆婆出资首付,剩余部分我们俩共同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房证写丈夫的名字,请问这算我们夫妻的婚后共同财产吗?婆婆有权分割吗?

  最佳答案

仲玉华律师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这套房屋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婆婆的出资的首付款,不知道具体情况是不是你夫妻借的。如果不是借的,就是赠与你们夫妻的。无论是哪种情况,你婆婆都无权侵害。如果是借与你们的,也只是存在债务关系,把首付款还给你婆婆即可。

2009-12-29 21:04:02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婆婆是赠与行为,无权分割。

2009-12-28 18:53:4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这套房屋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婆婆的出资行为视为对你们的赠与,你婆婆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你婆婆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谁,视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

2009-12-28 20:16:00

鲁亮   [辽宁]    13841145415

魏律师说的对,属于你婆婆赠与你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她没有权利分割

2009-12-28 2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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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09-12-29 16: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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