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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咨询开发商违法按揭的事,急!在线等?

咨询者 : fly36icy2003 - 重庆     时间 : 2009-12-28 13:30:16    状态 : 已解决



首先再陈述一下我的情况:今年2月份的时候,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正是金融危机的时候,房价还比较便宜,那套房子当时基本上已经修好了,我就想按揭一套,结果售房部的人给我说他们不办理按揭,我当时想就只有算了。结果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给我说可以办理按揭了。我马上就去签了购房合同,交了6万元首付。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是今年8月30号,但到了10月份他们才给我打电话,说又不能办理按揭了,因为开发商有不良记录,现在要么就只有退房,要么就交全款。按购房合同中的按揭贷款违约责任赔付的条款,因甲方,即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乙方(即购房者)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以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的1%赔付给乙方。也就是说,按照这份合同,我如果退房,开发商需要支付的按揭贷款违约金仅为600元。 另外,合同中还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期限超过30天,购房者如果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只需支付已付房款的千分之一,如果购房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只需按日向购房者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换句话说,现在我如果要求退房,可以获得的逾期交房的赔偿金仅为60元,如果我仍然要买这套房子,到现在为止我也只能拿到720元的逾期交房赔偿金。 这些条款对我们基本上没有好大用处,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他们都是先写好了的,他们当时喊我们直接签字就完了现在我们才发现,十几页的购房合同里,只有3页勉强算是填写完整的,其他好多都是划的杠杠。我从来没买过房子,没有经验,再加上做事喜欢图干脆,就签咯。现在据说那个开发商又准备把这个房子转卖给另外的开放商。我手上现在只有一个购房合同和一张首付款的交款收据,后来我们去购房合同上的贷款银行去问,银行说他们没有向这家开发商提供按揭贷款的记录,我怀疑开发商是明知自己不能按揭而办理了所谓的按揭,用我们交的首付款来周转资金,现在不管退房还是交全款都是对我们不利的。因为现在房价已经涨高了,另外买房子也很困难。 我觉得非常气愤,感觉完全遭欺骗了。而且现在开发商也不和我们联系了。我不想退房,但也筹不到那么多钱来交全款。我现在不晓得应该怎么办?如果要起诉开发商的话我应该怎么做? 在此特别感谢魏国鹏律师之前对我的案件耐心细致的分析和解答,您说我签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我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要求赔偿我的实际损失,因为我要重新买房将面临着房价上涨的风险,计算出的房屋上涨的费用就是我的损失,请问应该怎样计算房屋上涨的费用呢?是计算我购买的这套房子价格上涨的费用吗? 还有您说开发商的这种约定属于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我可以要求撤销,重新按照我的实际损失赔偿给我。那我可以要求撤销的是整个合同,还是违约的条款,按照正常标准,按揭违约和逾期违约的赔付应该是多少?我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变更为这样的赔付吗?开发商不认帐怎么办? 另外如果开发商如果真的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转卖给了另外的开发商,现在通过这种条款让我不得不退房,我应该怎样告他,到哪儿去告?我现在手头只有购房合同和首付的收据,这两样证据够不够?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按照同一位置、同样面积的房屋现在购买的价格减去你原来买这套房屋的应该支付的价格,就房屋上涨的损失。 2.合同中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你可以撤销这一条款,不撤销整个合同。你仍然有索赔的权利,这是法定的,不需约定。 3.开发商现在很不配合你的工作,你应该起诉,要求退房,赔偿你房价上涨的费用,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2009-12-28 19: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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