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10年4月购买的,使用至今一点事故没有出过,而今被一辆大货车撞翻,交警来后判定大货车全责,去4S店后及保险公司定损员来说此车无修复价值,打算给我定报废,请问这个应该给我定个什么价格呢?我的车买时办起了73000元,刚一年半,然而现在北京买车又有限制,这个我应该怎么办啊?
你好! 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额部分由大货车司机承担,有公司的应当有公司承担。至于定损的价值需要做评估认定。
2011-11-02 22:36:27
首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承担理赔,超出部分的赔偿,由肇事方承担.价格依据折旧后的评估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另外你有车辆所有权证,应该享有购车指标的.
2011-11-01 09:11:44
定损是按着实际评估价值,不是按你购车时的价值,凭你的汽车牌照便可购车,原车牌保留半年,损失部分在你的交强险部分扣除,不足部分肇事方赔偿,建议您和保险公司协商好
2011-11-01 10:10:18
您好: 可以起诉索赔; 我刚在顺义法院代理过这样的案件;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01 10: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