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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补偿多少?

咨询者 : fa293573 - 广东     时间 : 2011-11-01 12:09:0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公司工作7年,公司现在在广州,准备2011年10月份搬到深圳,同时更改公司名,取消原来工年。 1。如选择不去的话,会补偿多少?网上有说2个月,有说按照工年赔偿,到底按照什么标准; 2。如去的话,原来工年公司怎么样赔偿?; 3。准备搬迁前,如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的话,怎么赔偿?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选择不去的,可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单位不续签的,支付你经济补偿,但自08年起算。

2011-11-01 13:19:56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从08年起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2、不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011-11-01 12:31:56

邹兵   [广东]    13715261454

1、合同期未满的,员工可以选择不去,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期满的,员工不去没有补偿。 2、如果去,工龄应累计。 3、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支付你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但自08年起算。

2011-11-01 17: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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