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7年,公司现在在广州,准备2011年10月份搬到深圳,同时更改公司名,取消原来工年。 1。如选择不去的话,会补偿多少?网上有说2个月,有说按照工年赔偿,到底按照什么标准; 2。如去的话,原来工年公司怎么样赔偿?; 3。准备搬迁前,如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的话,怎么赔偿?
1、选择不去的,可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单位不续签的,支付你经济补偿,但自08年起算。
2011-11-01 13:19:56
1、合同期未满的,员工可以选择不去,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期满的,员工不去没有补偿。 2、如果去,工龄应累计。 3、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支付你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但自08年起算。
2011-11-01 17: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