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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

咨询者 : fa293580 - 辽宁     时间 : 2011-11-01 12:16:44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十二年 房产男方父母出资婚前购买 但女方要求房证写女方名下 否则不结婚 男方在女方已怀孕的情况下妥协 现房证只有女方名字 女方起诉离婚 男方无过错 现男方与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无生活来源 男方父母为还购新房的欠债 卖掉自己老房 现无住处 请问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能否以老人名义要回房产 或得到多少相应补偿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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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房产。

2011-11-01 12:35:32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加上名字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有了,如离婚,双方均无过错的,一般按照顾女方的原则分割房屋。 因婚姻自由,不加名不结婚本身并不构成胁迫。

2011-11-01 13:18:38

王永远   [辽宁]    13610881819

不能以老人的名义要回房产,现在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2011-11-01 15: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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