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但是租期未到房东要来收房,说是跟中介之间因为租金存在问题,中介公司一直不给房东打房租已经超出了预定的时间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自动解除了。 要求我们住户搬出,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有权利收房,我是否还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我是否可以以这个原因要求与中介公司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索要相应赔偿。
你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你属于善意第三人,你是合法租房,你的租房权利受法律保护,房东无权解除你的合同,因为你与房东之间并无合同约定。你可以拒绝房东的非法要求,继续使用租赁房屋。
2011-11-01 20: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