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熟人办公司,借了钱,过期不还,我们在违约款的计算上产生了分歧。请问根据相关规定该如何计算,借条如下:今借到A某100万元整,月息5分,一月一清,期限三个月。借款人:B某某。20XX年X月X日。现在过期1年了。这个最终还款金额该怎么计取,B某说只按本金计取月息5分,A某主张本金利息共同计取。请问应按哪种进行计算
应按本金计取月息5分。
2011-11-01 18:30:05
可以按照约定的利息计算就行
2011-11-02 08:19:26
超过法定的利息法律不保护, 建议详情可以与本律师联系详细咨询。
2011-11-03 22: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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