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0年10月至2010年12任职于河北鹏达广告分公司,酒吧经理一职。月薪1500元,于2011年1月调任河北鹏达广告总公司。于2011年1月中旬提出辞职,公司予以批准。 至今鹏达广告分公司还未发放给我2010年12月份工资1500元余元。 打电话与公司负责人,负责人以公司财务紧张为由拖欠至今。 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2011-11-01 21:27:28
你好!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011-11-01 21:31:36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1-11-01 22:49:46
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2011-11-02 06:45:24
到劳动监察部门控告
2011-11-04 14: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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