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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112487 - 广西     时间 : 2009-12-29 18:36:36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协议书中父母将房产赠与其子,房产未过户给受赠人~赠与人是否有权单方收回房产?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撤销赠与,因为房屋产权还没有转移,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赠与人可以收回房屋。

2009-12-29 2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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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你说的应该是协议离婚吧,该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了,涉及房产赠与的内容可被撤销,被撤销后该处房产应由父母重新分配,如分配协商不妥,可诉诸法院.

2009-12-29 21:06:14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也就是说你夫妻已经协议离婚完毕,对财产分配部分要求变更,你应当在自协议离婚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

2009-12-29 21:17:21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涉及赠与房产,若该离婚已成立,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涉及房产的赠与尽管未予办理过户手续,但若该房产由受赠人占有使用,且房产证在其手里,该赠与是成立的,进行撤销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得任意撤销,且若其子未成年,涉及该房产的处分应征得与其一起生活监护人的同意。

2009-12-29 22: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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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为房屋的权属以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登记人。

2009-12-29 23:22:14

吴晓洪   [广西]    13978364990

在未过户前,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予,收回房子

2009-12-30 23: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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