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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

咨询者 : fa293983 - 北京     时间 : 2011-11-02 14:22:41    状态 : 已解决



我希望公司可以将社会保险的钱折合成工资,并且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个人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吗?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不可以。

2011-11-02 15:04:47

周朝斌   [北京]    15101510153

根据国家规定,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而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因此,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应当是由单位从职工的工资中扣出本人应负担的部分、加上单位应缴部分后统一缴纳,而不是当成工资直接支付给职工,由其本人自己缴纳。 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费通过工资或补贴等任何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都是虚假提高薪酬、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违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即使劳动者自愿与公司约定,但此约定因违法而无效。

2011-11-02 15:08:23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工资和社会保险性质不同,不能相互转换。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2011-11-02 16:59:08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2011-11-02 18:16:1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可以

2011-11-02 19:33:36

宋娜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这样的约定无效。

2011-11-02 21:58:0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不能通过合同形式转化为工资货币,否则合同违法和无效。

2011-11-03 20: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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