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家是二楼,一楼的原住房被改成门市,门市的广告牌匾做到了我家的墙体和阳台面上,使得一楼很容易沿着攀爬到二楼,严重影响了我家的安全,多次与其协商未果,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到法院起诉是否能胜诉? 谢谢您
如果一楼的住房改成门市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其行不本身已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如果该广告牌匾做到了你家的墙体和阳台面上,使得一楼很容易沿着攀爬到二楼,严重影响了你家的安全,我认为,你可以诉请被告排除妨碍,胜诉应该是有希望的。
2011-11-02 15:41:4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