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我买了一套房子,并且交了总房款的一半房款,按合同要在房子封顶前交剩下的房款,现在我不想要这套房子了,但是现在卖方讲如果不交余款就收回我现在的房子,之前交的房款也不予退还,可以重新挑选一套,并按照现在的房价重新买。我现在是不想要这套房子,我可以跟卖方解除合同并要回之前的房款么?
你好!具体要看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否则构成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11-02 18:20:52
你好。 合同解除后,扣除违约金,其他部分应该返还。
2011-11-02 18: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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