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的时候,我家的房产证给一个熟人用花言巧语拿走,我爸还帮他写了一份贷款申请,身份证也给了他。他就将所有的资料拿去银行抵押贷款。但是我爸并没有到现场,也没有签署过任何抵押合同,和协议。合同签名什么的都是他伪造的。13年后的今天,银行告知过期不还贷款就要收回房子。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那些不是我爸签名的合同对我爸有法律效率吗?我所担心的是贷款申请是我爸写的,会被认为是一个同意贷款的意愿。请专家们帮忙分析解答,谢谢!
1、对方涉嫌贷款诈骗,作为利害关系人,你家有权报案。
2、因签名是伪造的,抵押无效。你家有权起诉,确认担保无效,收回房产。
3、找不到人,不影响你起诉。
2011-11-04 07: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