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2007年7月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单位出钱我学了几个检测证件。因为合同订立的时候只写了同工同酬,现在我的工资和在编人员差距很大,基本工资一样,别的基本没有,而我们单位的收入大部分来自奖金等等。现在我想辞职,单位却要我交5000元违约金,理由是合同中规定大学生必须服务满5年。证件的培训费按月扣除已经服务期限的,剩余的折现补齐。
关键看你的劳动合同对此有没有约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1-11-03 09: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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