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患者,我以前开的中药方子吃过,没有问题。这次又去拿了,医生也给提示了说药有毒性,可是我以前吃过就继续拿了。这次我是泡的酒,我一个朋友来,我们一人喝了三杯。结果我抢救过来了,可是我朋友没有,就死亡了。请问我可以主张让中药店赔钱吗?应该赔多少,我朋友的应该赔多少?谢谢!我知道有什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等!能给我解释下吗?谢谢
你好!药店在出售药品时虽然提示有毒性,但在剂量的控制和服用方法上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发生了人身伤亡的后果,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应当申请法医鉴定,然后确定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如需提供法律帮助,陈平凡律师团队欢迎您来所来电详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97516088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神龙大酒店对面)
2011-11-02 20: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