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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赔偿?

咨询者 : fa111881 - 重庆     时间 : 2009-12-30 18:38:36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问问,如果起诉出租车车牌号码和起诉出租车公司是不是一回事?如果只有交通强制保险是否我的损失时全额赔偿?(在交通事故中我无任何责任,而且对他的保险无任何资料)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说的是起诉出租车车主和起诉出租车公司是不是一回事的问题,二者是有区别的,如果出租车的车主就是出租车公司,这样则是一回事,如果出租车车主不是出租车公司,则你起诉的是不同的主体,则不是一回事。 如果只有交通强制保险,你在无责任的情况下,先在交强险的理赔限额内对你进行全部理赔,如还不够赔偿,就应该由肇事者和车主赔偿你剩余的损失。

2009-12-30 21:49:02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在交通事故中认定无责任,你的损失应由对方予以赔偿,若其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先予在交强险限额内按具体赔偿金额对你赔偿。起诉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出租车车牌号码是不能起诉的,应该可起诉出租车车牌号码所属的车主。

2009-12-30 18: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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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一回事,你只能起诉侵权的主体(司机、车辆所有人、车辆实际支配人)及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不能起诉车牌号码。 2、你在事故中无责的话,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你的损失,剩余部分由侵权主体承担。

2009-12-30 1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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