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来在事业单位上班十五年(从九0年到0五年)到0五年离开了原来的事业单位,当时单位会计说只有交了几年,其中是说办社保是从九八年开始的。后两年单位又没交,只交了六年。当时我到政府社保中心问时,工作人员说把人事档案调到人才交流中心后并且补交后两年的钱可以办手续。以后就可以自己交费。当时觉得没几年又要交几千元,就没有办,就这样放弃了。请问我现在在企业上班,企业也没有办社保,能不能自己申请办社保,同时有没有办法把原来的对接起来。请给予帮助。谢谢!
你的社保从九八年开始的,后两年单位又没交,社保是不能中断的,只有补缴后两年的社保费用,你才可以把这些年限连接起来,不过这两年没有交的社保不需要你补缴,你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如果其拒绝的话,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补缴。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009-12-30 21:08:55